近日,樟树工商局接消费者网上投诉,称其在樟树市张家山薛溪雷某处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结果在点火燃放时突然炸开,疑为假冒产品,遂要求工商局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雷某从过路推销车辆购进“和鸣”牌魅力无限浏阳花炮(蓝色包装)12盒,其包装上标注着湖南省中和出口烟花制造厂,但无厂址和联系方式,经樟树市工商局调查,该厂为伪造的厂名。按法律规定当事人要到指定的地点购进烟花爆竹,但当事人未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擅自从非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雷某向消费者销售的产品标注着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受工商部门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