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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在对一男子进行酒驾检测时,遭遇暴力抗法,男子不仅拒不配合检查,甚至还辱骂、撕扯执勤民警,因阻碍执行职务,最终该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1月4日中午,樟树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正按照大队“百日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在共和西路设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13时49分许,执勤民警远远看见一辆无牌摩托车驶来,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要求其出示证件,不料男子充耳不闻。
过程中,民警发现男子一身酒味,十分可疑,便要求男子进行酒精检测,谁知男子听说要测酒精,情绪立刻激动起来,不由分说对民警进行谩骂,态度十分蛮横,不仅不配合酒精检测,反而在现场对民警进行暴力抗法并发生肢体冲突,撕烂了一名协警的制服同时将其身上多处抓伤。
多次警告无效后,现场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强行带回中队岗亭调查。调查中,系统显示该男子姓曾,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摩托车也没有牌照,系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同时,民警还发现该男子曾于今年6月份同样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大队查处过一次,故在此次检查中男子涉嫌二次饮酒驾驶。由于男子极其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被民警带往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往南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后民警又联系了派出所对其妨害公务行为进行调查。
目前,该男子曾某因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而后得到司法中心鉴定结果,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6.72mg/100ml,确认为二次饮酒驾驶。曾某还将面临交警部门对其无证驾驶、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樟树交警提示: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侵犯了执法人员被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更挑衅了国家法律权威,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请广大群众面对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时,多一份理解,保持理性对待,积极配合,法不是儿戏,切勿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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