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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爆料] 樟树市洋湖乡大绊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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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9: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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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樟树市洋湖乡大绊棱村的一件缺道德的事,因邻居家买车了必须经过其场地经过,而场地拥有人则把路给用砖头砌死不让其经过。试问下如果家家户户都把自己的场地围起来不让其经过,那会成什么样子。我国明确规定。所谓天下的路天下人走。像这种缺德带冒烟的事这家人做了,据了解堵邻居家路的人叫熊波。
第八十七条【相邻关系中通行权】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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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2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据的,土地权利涉及当事人双方家族土地利益关系的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处理,俗话讲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种情况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诉诸法庭民政局处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所谓旧社会农村恃强凌弱这种规则,你作为被害人弱势群体一方,应该鼓起勇气大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忍耐退让只会让恶人肆无忌惮、步步欺凌。这种情况是可以寻求社会人士帮助解决的。因为我也是农村人,经历过这种情况,所以感觉气愤而为此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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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21: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不动产权利终归是国家所有,个人只是拥有房屋建筑物居住使用权,根据相关房屋建筑物产权关系。相邻关系中土地使用权利虽然属于个人持有,邻里社会人因需要通行等一系列需要利用相关土地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这家人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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